护理员
国家职业资格(NVQ)认证
护理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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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现有60多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3亿,占全国人口的10%。这一比例还将大幅增加。因此,护理员也就成了新的热门职业,社会需求量越来越大。为使此行业更加规范,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护理员国家标准》,今后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均要通过专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后才能上岗。
一、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二年以上者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课程(安排)设置: 1、 基础知识:职业道德、老年护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 2、 护理技能 初级:生活照料、技能护理。 中级:生活照料、技术护理、康复护理。 高级:技术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培训指导。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为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教师: 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
五、收费标准: 1、初级:1200元 2、中级:1500元 3、高级: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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