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二中学2007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市二中在2007年开始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采取“学生个人自荐和毕业学校推荐,录取学校综合测试”的方式,选拔综合素质高且有培养潜能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同时也兼招在美术、音乐成绩突出且三年后有志报考美术、音乐、舞蹈、器乐类高等院校的考生。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学生本人申请或毕业学校推荐,并按珠海二中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由审核组初审,审核通过者将参加“珠海二中2007年自主招生综合测试”。
1、初中阶段品学兼优者(各中学按2007年按初三模拟考试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5%的学生自荐或推荐,鼓励学生本人自荐);
2、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学生;
3、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竞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者;
4、在科技发明、创新大赛、文学创作等获奖者;
5、符合珠海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美术、音乐方面成绩突出且三年后有志报考美术、音乐类高等院校的特长生;
二、招生程序:招生选拔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 报名方式:本次自主招生申请表格由我校教务处向各初中寄送表格(也可采取网上下载,网址:http://zhez.gdzh.gov.cn),书面报名的方式。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学生本人自荐或所在初中推荐,根据我校招收自主招生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的有关程序由教育局招生办在 月 日在教育考试网上公布),内容包括:申请表格、推荐信、原始成绩单、各项证书材料原件等,被推荐学生的材料在5月 10日前由学生本人或学校派人送至珠海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务处(行政楼二楼209室) 柳英老师收,或邮寄到 珠海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教务处(邮编:519000)柳英老师收。(邮寄不能提供各项证书材料原件的考生可先提供复印件,在考前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各项证书材料原件备查),考生无论是否进入考核,只退各项证书材料原件,其他材料概不退还,。
3、 5月 19日被推荐学生参加“珠海二中自主招生考试”,测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和综合素质考核,学校将统筹考虑各种测试的成绩,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6 月10日公布录取名单,也将公布在珠海二中信息网(网址:http://zhez.gdzh.gov.cn)上,请考生及时查询,学校也将尽快通知考生所在初中,并报市教育局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4、学校自主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正取招生名额的5% ,即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46名。
6、自主招生被二中录取文化类考生在高一入学将分到学校实验班学习。
三、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我校自主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通过审批的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向考生所在初中及社会公布。
3、各初中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
四、本实施方案由珠海二中高中部教务处负责解释。